宏远股份: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07 18:37:3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416号文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作为宏远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宏远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3,068.1823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2,272.7291 万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民生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3,528.409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12,732.9564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数的 27.71%。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13.6364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2,454.5459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网上发行数量为 2,914.7732万股。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2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共 13 名,包括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 9 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多空进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祥意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意恒盈价值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钧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冠亚创新壹期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数量及限售期限如下: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数量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股)
1 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 1,363,140 12 个月
理计划
2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2,726,224 12 个月
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2 个月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2 个月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2 个月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数量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股)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 110,000 12 个月
9号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多空进取 495,000 12 个月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10号 442,000 12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深圳市祥意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 110,000 12 个月
意恒盈价值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 110,000 12 个月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滦海 110,000 12 个月
啸阳红石榴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湖南钧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000 12 个月
13 厦门冠亚创新壹期半导体投资合伙企业(有 110,000 12 个月
限合伙)
合计 6,136,364 -
注:限售期限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4、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了《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均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5000 万股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 20 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的要求。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
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AYR44
管理人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5.5.29
成立日期 2025.5.23
到期日 2035.5.22
投资类型 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民生证券作为民生证券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的管理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2)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如有);
(3)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4)自行提供或者委托经证监会、协会认可的服务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募集、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5)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
(6)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及协会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于上述,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
管理人民生证券。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5 年 5 月 16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参与宏远股份战略配售 1 号的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认购人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员工类型 认购金额 认购比例
(元)
1 杨绪清 董事长、总经理 2,000,000.00 16.00%
2 杨立山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00 8.00%
3 何润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00,000.00 52.00%
4 杨绪明 副总经理 1,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