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5 16:56:10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 Strait Co, Lt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 Strait Co, Ltd.(以下简称“Strait”)按照之前已披
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Strait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51,000,000 股下降至
46,583,500 股,持有股份比例从 12.75%下降至 11.65%,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
总股本 1%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持有公司股
份 5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50%)的股东 Strait Co, Ltd.(以下
简称“Strait”)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拟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
即不超过 8,000,2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即不超过 4,000,1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Strait 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 Strait 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41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本次权益变动后,Strait 持有公司股份 46,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Strait Co, Ltd.
住所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股票简称 中仑新材 股票代码 30156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41.65 1.10
合计 441.65 1.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5,100.00 12.75 4,658.35 11.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0.00 12.75 4,658.35 11.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持有公司股份
5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50%)的股东 Strait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即不超过 8,000,200 股,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000%,即不超过 4,000,100 股。
Strait 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Strait 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否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施。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表决权的股份 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是□ 否□ 不适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Strait 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