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17:34:14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崇达”)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授信业务需要,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银行南头支行为深圳崇达、珠海崇达各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授信业务均提供全额信用保证。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崇达、珠海崇达分别提供不超过 147,000 万元、175,000 万元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深圳崇达)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
(大写)贰亿元整
(小写)¥200,000,000.00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珠海崇达)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
(大写)贰亿元整
(小写)¥200,000,000.00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85,610 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542,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及其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 43,61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1.65%;公司为子公司授信相关业务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金额为 491,77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68.57%。
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余额为 151,726.4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1.15%。由于担保义务是在子公司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等)时产生,因此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为151,726.48 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南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