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5 16:34:09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804,000,000.0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5.本次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虽已生效,但公司能否收到相应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并于 2023 年末即已就相应款项计提减值。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前期与相关方(下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书》(下称“《补偿协议书》”)。综合公司原下属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电力”)经追溯调整后的业绩实现情况,以及中机电力于 2019 年末的股权减值情况,公司认为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 18.04 亿元。就前述事
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就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收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终 775 号(下称“《民事裁定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1.原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易晓荣
2.被告一: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930 号 4 幢 213 室
法定代表人:刘斌
被告二: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广中西路 777 弄 4 号 1 幢 219 室
法定代表人:余朝钱
被告三: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良欣路 456 号 3 幢 322 室
法定代表人:苏引平
被告四: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路 536 号 1 栋 2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媛
被告五: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浦东新区老港镇老芦公路 536 号 1 幢 64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俞建杭
(二)诉讼前期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五被告合计需
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710,705,770.57 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三)诉讼本次进展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因相关方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
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涉及金额 案件受理 进展情况
(元) 日期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张化机(苏
1 州)重装有限 孝义市田园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522,000.00 2025.05 撤诉结案
公司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
2 梁聚春 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 合同纠纷 130,808.00 2025.05 调解结案
有限公司
酒泉顺凯水利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
3 水电工程有限 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 合同纠纷 2,308,699.64 2025.05 已结案
公司 力有限公司
4 刘佳悦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 合同纠纷 281,860.00 2025.06 已受理
司北京分公司
5 叶青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 侵权纠纷 18,609.00 2025.06 已受理
司、商丘美途服务有限公司
6 陈必文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 合同纠纷 70,000.00 2025.06 已受理
公司
7 张体朋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 合同纠纷 - 2025.06 已受理
公司
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
8 傅世学 公司、张家港艾枫科技有 合同纠纷 3,925.00 2025.06 已受理
限公司
新谊私募基金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广饶财金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9 KBC 科技(北 (有限合伙)、苏州天沃 执行纠纷 - 2025.07 已受理
京)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新毅智科三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已于 2023 年末根据业绩承诺方的信用风险和偿付能力,对前述五被
告方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账面基于业绩补 偿款确认对五被告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7.57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 17.57 亿元,账面价值为 0 亿元。
本次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虽已生效,但是公司能否收到相应款项仍存 在不确定性,并如上文所述,于 2023 年末即已就相应款项计提减值。公司将密 切关注本次诉讼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累计的部分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其中如有案件后续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情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形,公司将及时就相应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终 775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