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18 16:14: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彬科技增加及调整部分
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增加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1月-6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5 年 7 月至 12 月拟开展的业务进行预测分析后,拟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5 年度与关联方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调减人民币 250 万元(不含税)及慈
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350万元(不含税),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接受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不含税),接受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 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2025 年 本次增 最新预 1-6 月发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易定价 原预计 加/调整 计金额 生额
原则 金额 金额 (未经
审计)
向 关 联 慈 溪 市
人 购 买 周 巷 严 运 输 货 市 场 定 300.00 -250.00 50.00 24.88
劳务 姚 帅 运 物 价
输户
向 关 联 慈 溪 市
人 购 买 速 朋 货 运 输 货 市 场 定 00.00 350.00 350.00 00.00
劳务 运 代 理 物 价
服务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H555W0K
经营者:严姚帅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0年04月21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天灯舍西区128号(流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之女严姚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2、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AH9TX1N
经营者:严林丰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18年02月28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中78号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女婿严林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并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如无可供参考交易定价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4、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及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并结合2025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的合理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了《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中增加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增加及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