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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公告时间:2025-07-17 17:29:1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二○二五年七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28 日 14:00
网络投票:2025 年 7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华立股份运营总部 5 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全洪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建刚
3.0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谭栩杰
3.0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陈杰
3.04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孙媛媛
4.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薛玉莲
4.0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冠鹏

4.0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张永吉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宣读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股东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目 录

会议须知......1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在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股东每次发言时间不应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表决,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签名。
3.参会股东应就每项议案行使表决意见,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4.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5.参会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6.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建刚先生、谭栩杰先生、陈杰先生、孙媛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建刚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工商管理硕
士(EMBA)专业学位。曾任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裁,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清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创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董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建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董建刚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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