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9:38:1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ST 立方 公告编号:2025-04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获得法院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数科)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作出
的《民事裁定书》【(2025)皖 01 破申 264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产投公司)、六安东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东都公司)、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岑科技公司或合肥岭岑,本公司控股股东)对岭岑科技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进行重整。现岭岑科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原因。六安产投公司、六安东都公司作为岭岑科技公司的债权人,亦同意岭岑科技公司破产重整。岭岑科技公司系立方数科的持股平台企业,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故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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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限合伙)的重整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肥岭岑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合肥岭岑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事项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将视后续的重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定而定,目前暂未可知。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