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6 18:15:34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李景艳 人、董事、高级管理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17,067,600 12.8702% 开发行后增持
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
董利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9,045,009 6.8206% 公开发行前持有
人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开发行前持有,北
李娜 1,461,078 1.1018% 交所上市后增持
人的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孙瑞泽 1,000,000 0.7541% 公开发行前持有
人的一致行动人
刘代 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810,100 5.8894% 开发行后增持
唐巍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2,673,391 2.0159% 开发行后增持
张正河 独立董事 500 0.0004% 公开发行前持有
石静 监事 30,000 0.0226% 公开发行前持有
杨成斌 监事 公开发行前持有,北
40,100 0.0302% 交所上市后增持
孙洁 监事 30,000 0.0226% 公开发行前持有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程立君 高级管理人员 890,000 0.6711% 开发行后增持,股权
激励获授
公开发行前持有,公
尚红英 高级管理人员 390,000 0.2941% 开发行后增持,股权
激励获授
付强 高级管理人员 公开发行前持有,股
670,000 0.5052% 权激励获授
代庆 高级管理人员 30,000 0.0226% 公开发行前持有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数
股东名 量占总股本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称 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不高于 集中竞价或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李景艳 0.3243%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430,000 大宗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董利国 0.3016%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4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李娜 0.1508%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2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孙瑞泽 0.0754%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1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刘代 0.6033%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8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集中竞价或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唐巍 0.3016%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400,000 大宗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张正河 0.0004%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5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石静 0.0057%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7,5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杨成斌 0.0076%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10,025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孙洁 0.0057%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7,5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程立君 0.0754%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1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尚红英 0.0603%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8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付强 0.0754%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100,0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不高于 本公告披露之 根据市 公开发行 个人资
代庆 0.0057% 集中竞价 日起 15 个交易 场价格
7,500 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前持有 金需求
(一)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重要承诺”之“(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的承诺”之“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利成、李景艳承诺”和“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利国、董利军、董利民、李娜、刘洋、董博、孙瑞泽承诺”。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本减持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