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5 18:58:29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9 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55 人,代表股份数1,068,029,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12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676,733,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1,353人,代表股份数 391,295,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65%。
共 1,352 名中小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代表股份数 11,428,52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2%。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065,36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 2,33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3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763,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15%;反对 2,33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3960%;弃权 3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25%。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65,325,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8%;反对 2,30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4%;弃权 40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724,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402%;反对 2,30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1265%;弃权 40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33%。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065,316,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反对 2,30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弃权 4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715,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615%;反对 2,30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1492%;弃权 41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93%。
本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4,955,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2%;反对 2,5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4%;弃权 48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35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054%;反对 2,588,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6517%;弃权 48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2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5,111,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 2,509,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弃权 4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511,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739%;反对 2,509,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9579%;弃权 4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3%。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4,942,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0%;反对 2,63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 4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341,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899%;反对 2,637,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0779%;弃权 44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23%。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5,137,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3%;反对 2,51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8%;弃权 3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53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05%;反对 2,51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0357%;弃权 3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38%。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065,136,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1%;反对 2,51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6%;弃权 3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535,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56%;反对 2,51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0217%;弃权 3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5,119,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6%;反对 2,53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弃权 3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51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447%;反对 2,53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1871%;弃权 3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81%。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1,065,178,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 2,47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弃权 3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