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18:37:20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17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增加董事席位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能力,董事会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增加至 11 名,其中独
立董事人数 3 名增加至 4 名,并增加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为:超导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钢压延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企业经营范围的表述变更是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平台的规范进行变更。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席位、经营范围的变更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程。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依照《公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定,经由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 规定,经由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 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
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区 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
为 916101327428232411 的《营业执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照》。 916101327428232411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7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称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20 万股,于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20 万股,
市。 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财产对公司的
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 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
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 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 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 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
事会秘书。 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党 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委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织的工作经费。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费,为党委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低温超 -
导材料、高温超导材料、钛及钛合金材
料、高温合金材料、铪材料、机电设备
(小轿车除外)及部件开发、生产、销
售和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超导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钢压延加
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
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冶金专用
设备制造;模具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超导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