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高华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7-14 17:39:20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高华科技 5 楼 51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8 月 1 日
至2025 年 8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
1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2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 √
3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公告已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
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高华科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39 高华科技 2025/7/28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 12:00 前送达,
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高华科技 5 楼 511 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日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新、刘佳
联系电话:025-85766153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
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