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4 16:51:31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5-05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
公司子公司为案件之原告方;
涉案金额:本次涉及(2025)浙 02 民初 287 号案件相关的工程款
158,206,012.85 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都置业”、“被告一”)拖欠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宁波建工”)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原告”)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建工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御都置业支付所欠工程款及工程款逾期利息,请求判令确认建工集团有权对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并请求判令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建”、“被告二”)对上述工程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5 年 3 月受理本案。(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近日下发(2025)浙 02 民初 28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1、宁波御都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158,206,012.85 元工程
款以及以该 158,206,012.85 元工程欠付款为基数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欠
付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2、被告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3、原告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涉案宁波恒大山水城 ZH09-03-02-02#地块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判决的工程款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案件已判决尚未生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诉讼及后续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公司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2025)浙 02 民初 287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