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1 15:50:41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5-046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或“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总
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于日
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近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 1,31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现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节余利息共计
2352.3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按计划结转完成后,公
司将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届时公司就该募集
资金事项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凡拓数创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5,980,85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90,079,862.6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2022 年9 月 2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
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 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计划投入
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1 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11,858.66 442.00
2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 18,701.00
3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04.91 5,504.91
4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 7,626.90 7,626.90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4,990.47 42,274.81
1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
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追加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名
称为:“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11,858.66 万元,已
实际使用 442.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11,416.66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后,“总部数字
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投资金额为 18,701.00 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11,416.66 万
元和追加投入的超募资金 7,284.34 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月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募
集资金与超募资金利息的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剩余募集资 利息及理财 预计节余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累计使用金 金本金 收益扣除手 募集资金
(A) 额(B) (C) 续费后净额 (E=A-
(D) B+D)
总部数字创
意制作基地 18,701.00 17,721.97 979.03
项目
营销网络升
级及数字展 7,626.90 7,303.14 323.76
示中心建设
项目 1,047.26 2,350.0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总 累计使用金 剩余超募资
超募资金投 额(A) 额(B) 金(C)
向
13,315.29 13,315.29 0.00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不包含审议日至资金转出日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上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中不包含待收到的 22,969.58 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退
费,目前该笔费用正在退款流程中,后续流程完成,该笔费用将退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科学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各个环节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的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共计 2,352.34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退费,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后续如有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已于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故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因此,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节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