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0 18:18:35
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62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35,78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135,780 后的股本,即 218,249,7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24,971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 股,合计转增 65,474,913 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85,860,403
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21,824,971 元÷220,385,490 股×10 股≈0.990308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本次实际转增股数÷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65,474,913 股÷ 220,385,490 股× 10 股≈2.970926 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 -0.0990308 元)÷
(1+0.2970926)。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0,385,490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4,88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220,385,49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874,880股后的股本,即218,510,61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51,06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6.34%;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65,553,18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5,938,67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及转增数量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135,78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220,385,49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135,780 后的股本,即 218,249,71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24,971 元(含税),
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数(股)
65,474,91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85,860,403 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135,780 股后的 218,249,7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220,385,490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285,860,40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2,135,78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 83,805,865 38.03 +25,141,760 108,947,625 38.11%
股份 %
二、无限售条件 134,443,845 61.00 +40,333,153 174,776,998 61.14
股份 % %
三、回购账户股 2,135,780 0.97% _ 2,135,780 0.75%
份
股份总数 220,385,490 100% 65,474,913 285,860,403 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结构表变动后具体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85,860,403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4679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具体确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2元/股调整为32.3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自2025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4、因公司在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前完成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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