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7:34:36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9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 1088 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0 人,代表股份 121,483,2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802%。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7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775,9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0 人,代表股份 7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42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0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
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76%;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8%;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3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3,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8%;
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77%;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8%;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5%。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10%;反对 4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4%;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06%。
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9%;
反对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59%;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06%;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5%。
2.04 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8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9%;
反对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282%;反对 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81%;弃权 5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37%。
2.05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1,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
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44%;反对 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0%;弃权 4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66%。
2.06 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392,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
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46%;反对 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8%;弃权 4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6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3、结论性意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