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04 18:26:0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和美康
股票代码:6882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88 号 39 楼 06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67 层
邮政编码:100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 指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寿成达 伙)
上市公司 指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至10%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88 号 39 楼 06 单元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蕾娣)
(4)出资额:1,201,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6F6G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期限:2016 年 11 月 11 日-2036 年 11 月 10 日
(9)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74.94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00,000 16.6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8.33
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8
合计 1,201,000 100
(1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67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张蕾娣 女 中国 北京 否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成达在上市公司奥浦迈(688293)、诺唯赞(688105)、华熙生物(688363)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持股比例分别是:奥浦迈 6.99%、诺唯赞 7.78%、华熙生物 6.0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综合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127,56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13,758,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尚不确定。若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嘉和美康股票 19,569,619 股,占当时总股本 137,877,502 股的 14.193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 13,758,560 股,占当前总股本 137,585,598 股的 10.0000%,详细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国寿成达(上
海)健康产业
19,569,619 14.1935 13,758,560 10.0000
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19,569,619 14.1935 13,758,560 10.0000
注:“变动前持股数”“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当日股份总数 137,877,502
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数”“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 137,585,598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 年 8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国寿成达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在此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2,757,550 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 16,812,06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减至 12.1935%。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37,877,502 股变更为138,358,655 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1511%。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 48,871 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
户 164,167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8,358,655 股变更为 138,571,693 股,国寿成达
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12.1324%。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 1,004,378 股。2024 年第二季度和
第三季度期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
登记过户 3,531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8,571,693 股变更为 137,570,846 股,国寿
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被动增加至 12.2207%。
2024 年第四季度期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
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14,752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7,570,846 股变更为137,585,598 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2194%。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国寿成达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375,85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677,654 股,合计减持 3,053,509 股。减持完成后,国寿成达持有公司股份 13,75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