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3 19:03:41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精锻转债”赎回价格:100.4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1.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7 月 3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
5、赎回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6、停止转股日:2025 年 7 月 31 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8 月 5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8 月 7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精锻转债”将被强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精锻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精锻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精锻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
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精锻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精锻转
债”,将按照 100.4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精锻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精锻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46 元/股的 130%(即 12.30 元/股),触发《江
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精锻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精锻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精锻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 号)核准,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80 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8,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96,812.74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锻转债”,债券代码“1231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2 月 2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2 月 14 日)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精锻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9 元/股。
1、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0,75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267,227 股后 472,503,5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59,062,940.75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9 日)起由人民币 13.0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7,0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人民币
(含税),共派发现金 72,266,552.4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起由人民币 12.97 元/股调整为
人民币 12.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81,777,1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 元人
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 28,906,631.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权
益分派股权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起由人民币 12.8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2.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9.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20,977,038.12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精锻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2日)起由人民币9.5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9.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精锻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锻转债”转股价格为9.46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锻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9.46 元/股的
130%(即 12.30 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精锻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1.0%;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2 月 1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 166 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100×1.0%×166/365≈0.4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5=100.4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精锻
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精锻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精锻转债”停止交易。
3、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精锻转债”停止转股。
4、2025 年7 月 31 日为“精锻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