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30 18:41:3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晓波女士、赖瀚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许荣煌先生、陈习良先生、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晓波女士、赖瀚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