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7:46:26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河南许都 员工持股 21,594,802 13.0423%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云联企业 平台 前取得
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注: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上述持股平台进行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 持数量 拟减持
股东名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拟减持
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
称 方式 期间 区间 原因
(股) 本比例 源
(%)
河南许 不高于 2% 集中竞 自本 根据市场 北京证 合伙企
都云联 3,311,500 价 公告 价格确 券交易 业合伙
企业管 披露 定,且不 所上市 人的资
理合伙 之日 低于公司 前取得 金需求
企业 起 30 上市的发
(有限 个交 行价格
合伙) 易日
后的
3 个月
内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许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311,500 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2%。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限售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出现下述 3 种情形,(1)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2)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3)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则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谋求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本企业承诺,在首次披露减持计划时,不出现前述 3 种情形。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依法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本次上市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5、在本人/本企业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本企业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亦遵守前述承诺。
6、本人/本企业自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北交所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的,本人/本企业可申请解除限售。
7、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发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8、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续竞价交易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允许的其他方式。
9、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
10、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企业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资金需求,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河南许都云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