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6-27 17:39:3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青山纸业
股 票 代 码 : 60010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及 通 讯 地 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 1 号
福建机电大厦
权 益 变 动 性 质 : 股份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省工控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的福建轻纺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青山纸业 18.95%的股份表决权,成为青山纸业的间接控股股东。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福建轻纺 100%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12
第五节 后续计划......1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2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6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省工控集团 指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青山纸业 指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轻纺 指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冶金 指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机电 指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金皇贸易 指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盐业集团 指 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能源集团 指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省能化集团 指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国资委 指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福建轻纺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偿划转 指 无偿划转至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
能够间接拥有青山纸业权益,并成为青山纸业
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 1 号福建机电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方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MAEM2RU08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
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
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
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
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
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
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75 年 5 月 26 日
股权结构 福建省国资委 100.00%持股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 1 号福建机电大厦
通讯方式 0591-863113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省工控集团系国有独资公司,由福建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
责。福建省国资委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00%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省工控集团作为省管企业,经营福建省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根据《关于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5〕103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福建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福建冶金 80%股权、福建轻纺 100%股权和福建机电 9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工控集团尚未设立下属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工控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省工控集团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工控集团未
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二)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情况
省工控集团成立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省工控集团设
立不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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