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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5:48:11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科技”),美瑞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 8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7 年内有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保证美瑞科技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对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 5.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担保额度 授权日期 授权到期日
8 亿元 2022 年 4 月 8 日 2029 年 4 月 7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5.2 亿元 2025 年 5 月 1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2、前期已实际发生的担保
(1)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四家贷款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担保
的主债权为贷款银行依据其与美瑞科技签订的《人民币壹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88 亿元的贷款资金以及美瑞科技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
贷款人的其他应付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自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止的期
间内与美瑞科技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
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2 亿元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3)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建信
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供应链“e 信通”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建设银行及建信融通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如美瑞科技对于上述业务相关的负债未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也即公司为美瑞科技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
过 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4)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网络(北京)
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民生银行及金网络开展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美瑞科技为上述融资业务的最终付款方,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同时,公司对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项下的债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
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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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签署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浙商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资产池融资业务用于支付经营所需款项,上述业务将使用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公司就美瑞科技使用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浙商银行将在资产池额度范围内为美瑞科技办理授信业务,具体方式、金额、期限以美瑞科技和浙商银行
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6)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
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交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应向交银金租支付的全部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瑞科技不履行债务,交银金租可直接要求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上
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 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7)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
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交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应向交银金租支付的全部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瑞科技不履行债务,交银金租可直接要求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上
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 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网络(北京)数字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民生银行及金网络开展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美瑞科技为上述融资业务的最终付款方,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同时,公司对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项下的债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责任。
经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确认,上
述 15,000 万元融资额度包含了三方于 2024 年 8 月签署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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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公司付款责任金额 10,000 万元,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新增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融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最终付款方: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5、主要合作内容:
5.1、甲乙丙三方拟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合作期间,融资申请人通过乙方运营的电子平台(以下简称“航信平台”)发送融资申请,乙方通过系统直连对接方式将相关资料信息推送至甲方。甲方、乙方、丙方及最终付款方在线完成全部或者部分业务流程。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是指甲方作为融资银行,在融资申请人将其享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甲方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融资服务。
5.2、最终付款方,即开立航信并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的一方,须记载于《最终付款方名单》中并经丙方确认。丙方自愿对《最终付款方名单》或《变更最终付款方名单的说明》确认的全部航信开立方在其各自航信项下的债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责任。《最终付款方名单》或《变更最终付款方名单的说明》中最终付款方开立航信的总额度不得超过甲方授予丙方的授信额度范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丙方仅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及违约责任,最终付款方的其他相关约定不适用于丙方。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的,并不免除最终付款方的任何付款责任。鉴于最终付款方对于航信的无条件付款义务,当最终付款方以商业纠纷、应付款项已清偿等为由拒不履行全部或部分还款责任的,甲方亦有权要求丙方就最终付款方未清偿部分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5.3、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且乙方及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各方依据本协议办理的航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航信开立、应收账款融资、航信付款、担保付款等)全部结清时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58 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5.2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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