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20:03:37
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2 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发起 定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
方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2817641949253。
第四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 第四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
3 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同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5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
6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可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7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书和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会秘书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8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
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9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的各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发起人名称、各自认购的股份数、股权 6000 万股,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的各发起
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人名称、各自认购的股份数、股权比例、出资
认购 持 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股份 股 出资 认购
号 发起人 数 比 方式 股份
(万 例 序 发起人 数 持股 出资 出资
股) 号 (万 比例 方式 时间
净资 股)
1 陆军 3,060 51 产折 2017
股 净资 年 7
净资 1 陆军 3,060 51% 产折 月 3
2 陆维炜 1,620 27 产折 股 日
股 2017
净资 净资 年 7
10 3 赵红 600 10 产折 2 陆维炜 1,620 27% 产折 月 3
股 股 日
无锡维达 净资 2017
4 元投资企 360 6 产折 净资 年 7
业(有限 股 3 赵红 600 10% 产折 月 3
合伙) 股 日
无锡维达 净资 无锡维
5 丰投资企 360 6 产折 达元投 净资 2017
业(有限 股 4 资企业 360 6% 产折 年 7
合伙) (有限 股 月 3
合计 6,000 100 - 合伙) 日
无锡维 2017
达丰投 净资 年 7
5 资企业 360 6% 产折 月 3
(有限 股 日
合伙)
合计 6,000 100%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