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麦迪科技关于注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18:39:45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或“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9,863,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6,637,31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预计结余募集资金19,237.46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2,985.44万元用于投资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项目,剩余6,252.0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上事项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
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编号
1 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 17,504.04 17,504.04
项目
2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 12,985.44 0.00
品服务升级项目
3 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98.59 198.59
4 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 19,196.12 19,196.12
5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4,354.79 38.63
6 补充流动资金 19,110.31 12,905.71
合计 73,349.29 49,843.08
注1:“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未到付款节点的工程款等款项26.65万元。
注2: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
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公司本次结项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账号:632485373)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出,并办理了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民生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模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麦迪科技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麦迪科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麦迪科技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 截至本公 募集资金用途
号 告披露日
账户余额
(万元)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 018805010004545 13,561.82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
苏州分行 级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2485373 0.00 本次销户
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苏州麦迪斯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050020010120100 480.40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
顿医疗科技 公司苏州分行 328998 目
股份有限公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03006260003 0.00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
司 公司苏州分行 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
级项目
(本次新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256050000150030 0.00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82000 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
区苏州片区支行 级项目
(本次新增)
苏州优麦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050020910120100 200.04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
器人有限责 公司苏州分行 000137 目
任公司
苏州麦迪斯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3050020910120100 0.00 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
顿医疗管理 公司苏州分行 003591 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
集团有限公 级项目
司 (本次新增)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3006260003 ,截至2025年6月18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基于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服务升级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该专户的使用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开通银企直联、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不得办理跨机构通存通兑业务,不得购买支票和商业汇票等可托收借记凭证,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龚参、叶雯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1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