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5 18:18:02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7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103.25 万份,其中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 62 万份,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
销股票期权 41.25 万份。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50 万股,其中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2 万股,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50 万股。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 1.69 元/股,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2 元/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莲花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
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已离职,2024 年激励计划 4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3.25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9.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0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日。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
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5.00 万份股票期权,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名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或担任公司监事的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不再
离职、1 名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以及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 174.07 万份,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4.07 万股。
10、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 174.07 万份,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4.07 万股。公司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1、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4 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
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从 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止。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8)。
4、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5、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