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4 20:43:33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以下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关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底完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3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243.94 万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08.99 万元和 1,915.12 万元。假设按照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持平、增长 10%、减少 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7)假设在测算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本次发行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4,798,000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9)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
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预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479.80 7,479.80 9,723.74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 11,300.00
元)
情景 1: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4 年增长 10%,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4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2,208.99 2,429.89 2,429.89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1,915.12 2,106.63 2,106.63
润(万元)(扣非后)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56,547.94 58,977.83 70,277.83
者权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26 0.28 0.27
每股收益(元)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4.01 4.21 4.14
(%)
情景 2: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与 2024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2,208.99 2,208.99 2,208.99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1,915.12 1,915.12 1,915.12
润(万元)(扣非后)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56,547.94 58,756.93 70,056.93
者权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30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26 0.26 0.25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1 4.01 3.77
(%)
情景 3: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4 年下降 10%,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 2024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2,208.99 1,988.09 1,988.09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1,915.12 1,723.61 1,723.61
润(万元)(扣非后)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56,547.94 58,536.03 69,836.03
者权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27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26 0.23 0.22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1 3.46 3.40
(%)
注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注 2: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测算。
注 3:以上假设分析和测算数据仅作为简单分析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分红计划,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5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请参见本次发行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在合肥循环经济园区一期工程——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新建年产 3230 吨香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年产 1300 吨香料生产装置,包含合成丁位内酯系列产品、乙酸酯类产
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技术团队,培养出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先后荣获“中国香料香精行业优秀研发团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