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神宇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9:23:33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2、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6.6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3、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4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本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将遵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宇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等原因暂缓办理,因此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次 32 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共计 88.20 万股,归属价格为 6.39 元/股,已办理完成归属登记工
作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上市流通。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83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 万股的 4.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8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 万股的 3.8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2.01%;预留 15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819.25 万股的 0.84%,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7.99%。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75 元/股(调整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5、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9 人,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①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①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归属部门的贡献大 小情况将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2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8 人,第三类激励对象 8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 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 第二类激 第三类激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励对象归 励对象归 励对象归
属比例 属比例 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30%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30%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40%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7、额外限售期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
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三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
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
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归属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 B 级以上(含 B 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进行归属,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归属比例
优秀(A) 100%
良好(B) 80%
不合格(C) 0%
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某一激励对象,其根据本激励计划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同时满足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考核指标后方可归属。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