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中岩JLC1,期权代码:037435;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4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78,041份,行权价格为 11.13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二期行权,根据业务办
理的实际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年 6月 3日;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
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678,041份,行权价格为11.2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1.1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一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50%。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
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公司2024年剔除根据各考核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0.20万元,相
行权比例X。 比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241.13%。公司已达到公司第
(1)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的触发值,但低
于目标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为
行权 考核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85.28%
安排 年度
以2023年净利润为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
第一 2024 基数,2024年净利 数,2024年净利润增
期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长率不低于200%
以2023年净利润为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
第二 2025 基数,2025年净利 数,2025年净利润增
期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长率不低于305%
500%
(2)业绩考核行权比例确定情况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 公司层面行权比
度 例(X)
A≥Am X=100%
各考核期净利润指标完成 An≤ X=A/Am*100%
情况(A) A
A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考核年度(2024年、2025年)的净利
润为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结果如下
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将根据前一 :1、2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
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面年度考核结果为“A”;2、8名激
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结
考核等级 A B C D 果为“B”;3、13名激励对象2024年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60% 0% 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结果为“C”;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 、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年
度考核结果为“D”。
,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由考核结果确定其可
行权比例。
5、综合计算
根据前述考核结果综合计算得出公司
若各考核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根据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678,041份。
)和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综合计算。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1.5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和预留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1名调整至5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50万份调整至195.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50万份调整为45.00万份,调整后的预留权益数量未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吴嘉希于2024年12月30日起被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激励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人数由3人相应变为4人。
(三)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共计45万份,本次预留授予15万份,剩余30万份,由于公司在授予期限内没有其他满足可授予股票期权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股票期权30万份。
(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0名调整至49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5.00万份调整至193.00万份,涉及的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286,959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1.13 元/份。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事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2、股票期权代码:037435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11.13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