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8:55:11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4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 元价格回购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原股东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以下简称“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 5,804,3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 年,公司与承诺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以 39,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华扬电子 100%股权,并承诺 2021-2024 年度承诺期内,华扬电子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64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暨注销股份的议案》,鉴于华扬电子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业绩承诺,同意
公司以 1 元价格回购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 5,804,300 股。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对上述股份注销事项进行债权人公示,在债权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的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二、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具体方案
公司拟 1 元价格回购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 5,804,300 股,补偿股份性质均为
限售股。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无需进行现金补偿,总计业绩补偿金额为 7,005.79 万元。承诺方具体补偿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股
承诺方 持股数 需补偿金额 需补偿股份数
巫少峰 11,309,030 2,452.02 2,031,505
朱小燕 9,693,454 2,101.74 1,741,290
颜永洪 2,299,088 1,050.87 870,645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491,300 1,401.16 1,160,860
合计 24,792,872 7,005.79 5,804,300
三、股份注销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方证券账户中合计 5,804,300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公司管理层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事宜。
四、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业绩补偿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88,360,056 元 减少至482,555,756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88,360,056股减少至482,555,7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 ( +/- )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057,944 5.13% -5,804,300 19,253,644 3.9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91,300 0.31% -1,160,860 330,440 0.07%
境内自然人持股 23,566,644 4.82% -4,643,440 18,923,204 3.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63,302,112 94.87% - 463,302,112 96.01%
三、股份总数 488,360,056 100.00% -5,804,300 482,555,756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