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3 16:55:21
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6.75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 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10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7,000,000股的0.12%,最高成
交价为 4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88 元/股,成交金额为 4,994,58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7,000,000股的0.49%,最高
成交价为 47.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01,365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 购 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 金额 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 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42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0,765,018 69.8448 61,191,218 70.33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234,982 30.1552 25,808,782 29.6653
三、总股本 87,000,000 100.0000 87,000,000 100.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数据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