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壶化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19:51:29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秦东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 楼一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75,48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9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5,09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7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9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96,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9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82%。
3、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4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5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3,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3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6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3,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3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6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侯镇山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

壶化股份00300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