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17:23:10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5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3.00 万股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5 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5 年 5 月 12 日
2、实际授予数量:1,313.00 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175 人
4、授予价格:5.6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申请之前,因 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涉及调减 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28.00 万股调整为 1,313.00 万股,授予人数由
178 人调整为 175 人。
7、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175 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激励 占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计划授予总 总股本的比例
量的比例
1 徐新峰 董事 40.00 1.74% 0.02%
2 沈昱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1.31% 0.02%
3 梁启杰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0.87% 0.01%
4 邹细辉 财务负责人 30.00 1.31% 0.02%
5 李斌 董事会秘书 30.00 1.31% 0.0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170 人) 1,163.00 50.70% 0.64%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75 人) 1,313.00 57.24% 0.72%
注:1、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总量为 2,293.75 万份,授予时总股本为 182,761.7666 万
股,下同。
2、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上海爱旭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64 号):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实际收到 175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对应股份总数为 13,130,000股,因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
少。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人民币 74,578,4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3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限售流通股 229,170,423 13,130,000 242,300,423
无限售流通股 1,598,447,243 -13,130,000 1,585,317,243
总计 1,827,617,666 0 1,827,617,666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5-2028 年股份支付
费用的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313.00 7,457.84 3,340.49 3,014.21 916.69 186.45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