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德酒: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9:10:36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5-028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209,308,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42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7,483,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9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21,825,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21,825,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0 人,代表股份 21,825,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81%。
(三)公司董事、监事(现场和通讯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东、郄建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91,723,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87%;反对
17,54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7%;弃权 39,0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2、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91,705,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1%;反对
17,54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7%;弃权 56,9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3、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91,706,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03%;反对
17,547,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弃权 54,7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4、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79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344%;反对
17,45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2%;弃权 57,4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5,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730%;反对
17,45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638%;弃权 57,4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3%。
5、审议并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91,70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93%;反对
17,54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7%;弃权 58,6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6、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83,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92%;反对
17,569,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39%;弃权 56,2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38%;反对
17,569,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985%;弃权 56,2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8%。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董事万国栋、鲁水龙、范文丁、冯声宝、赵洁作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7、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88,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20%;反对
17,56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07%;弃权 57,16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03%;反对
17,56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678%;弃权 57,1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高管万国栋、范文丁、冯声宝、郭春光、赵洁作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 191,6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87%;反对
17,570,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47%;弃权 55,7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9、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90,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27%;反对
17,55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5%;弃权 60,3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7,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72%;反对
17,55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462%;弃权 60,3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65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82%;反对
17,55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0%;弃权 93,8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6,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79%;反对
17,55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320%;弃权 93,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07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895%;反对
18,171,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16%;弃权 60,3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93,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58%;反对
18,171,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576%;弃权 60,3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6%。
12、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191,660,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85%;反对
17,587,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6%;弃权 60,4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654,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