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9 16:19:1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5-1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0,054,839.60元,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若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5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08*****264 鹤山毛纺织总厂床上用品厂
3 08*****269 鹤山毛纺织总厂联合毛绒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
咨询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咨询电话: 020-83603985、020-8360399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