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康达新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时间:2025-06-18 19:38:47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 169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一、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的特定对象,其中,唐山工控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 3%(含本数),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唐山工控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唐山工控最终认购股份数由唐山工控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唐山工控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唐山工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
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唐山工控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将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故本次股票发
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已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唐山工控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竞价方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91,020,000 股(含本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未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500.00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工控认购的股票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5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七、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请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具体内容。
九、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康达新材、公司、本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票
本预案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唐山市国资委 指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唐山工控 指 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唐控科创 指 天津唐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系唐山工控控股股东
唐控发展集团 指 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唐山工控之母公司
大连齐化 指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天津) 指 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预案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Co., Ltd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 169号
注册资本:303,400,000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成立日期:1988 年 7 月 14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2 年 4 月 16日
股票代码:002669
股票简称:康达新材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环氧树脂“高纯化、精细化、专用化、配套化、功能化、系列化”的发展方向
环氧树脂的应用促进了许多领域的技术变革,在我国产业升级、关键高端产品“卡脖子”问题、实现进口替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环氧树脂正朝着“高纯化、精细化、专用化、配套化、功能化、系列化”六个方向发展,以此来满足各个行业对环氧树脂不同性能需求。随着行业发展和新技术不断启用,
需要对现有技术产品持续创新研发,以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高端环氧树脂占国内环氧树脂总产量的比例较小,应用于半导体封装、覆铜板领域的高端特种电子树脂供不应求,大量依赖进口,国内企业需要面对来自国际电子树脂企业的强烈冲击。电子树脂的生产将趋向集中、规范、环保,产品将趋向系列化、功能化、多样化发展,要能迅速、及时地满足客户应用场景特定的需求,能根据客户新的应用领域、新的技术路线持续性地进行配方、材料的开发和研发,强化特种树脂和配套助剂的开发。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环氧树脂主要应用于电子材料、复合材料、功能涂料和胶粘剂等方面。其中,电子材料是环氧树脂的主要应用之一,用于覆铜板的基材、电子封装、印制电路板油墨等。覆铜板种类繁多,以环氧树脂作为基材的覆铜板约占覆铜板总量的 70%以上。随着“中国制造 2025”、“强基工程”和“互联网+”等重大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推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作为重要的基础材料,覆铜板产业稳定发展的宏观环境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特种环氧树脂国内需求量将逐年递增。
2、开关电源广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