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励飞: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8 18:57:35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79.84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6.1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5,513.3720 万股的 3.11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8.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4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866%;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7.1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645%;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 160.2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489%。
(3)授予价格:28.14 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33 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两批次合计的激励对象为 23 名,为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50%
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a.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b.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2%。
2025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3%。
考核完成情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况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考核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2%。
2025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3%。
考核完成情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况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c.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进行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五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40% 0%
(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邓仰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