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7 20:26:29
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海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号),2025年1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62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08,607.65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9,073.75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分别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100003号《验资报告》和众环验字(2025)0100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宏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4,990.11 10,175.00
2 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63.23 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 2,200.00
合计 18,753.34 13,375.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 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1,680,256.0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计人民币9,794,538.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月 13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热交换器及数控
1 钣金智能制造基 149,901,100.00 101,750,000.00 11,355,102.95 9,469,385.85
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5 年 6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月 13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家用电力器具配
2 件研发中心建设 15,632,300.00 10,000,000.00 325,153.10 325,153.10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 22,000,000.00 - -
总 计 187,533,400.00 133,750,000.00 11,680,256.05 9,794,538.95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6,196,726.15 元,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投入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额 换金额
1 保荐费用 1,556,603.77 1,556,603.77 1,556,603.77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3 2,547,169.81 2,547,169.81
3 律师费用 1,903,329.21 865,593.36 865,593.36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1,406,604.49 1,227,359.21 1,227,359.21
他费用
合 计 9,583,518.60 6,196,726.15 6,196,726.15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总额为15,991,265.10元。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史 翌 王润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