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20:26:29
证券代码:920108 证券简称:宏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 1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号),2025年 1 月 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62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 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4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08,607.65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1月 2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69,073.75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3月 10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分别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0100003 号《验资报告》和众环验字(2025)0100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热交换器及数控钣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4,990.11 10,175.00
2 家用电力器具配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63.23 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 2,200.00
合计 18,753.34 13,375.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及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5 年 6
募集资金承诺 月 13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未税)
(含税)
热交换器及数控钣
1 金智能制造基地建 149,901,100.00 101,750,000.00 10,689,673.00 9,469,385.85
设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募集资金承诺 月 13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未税)
(含税)
2 家用电力器具配件 15,632,300.00 10,000,000.00 366,786.00 325,153.1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 22,000,000.00 0 0
总 计 187,533,400.00 133,750,000.00 11,056,459.00 9,794,538.95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6,196,720.41 元,本次拟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以自筹资金投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入金额
1 保荐费用 1,556,603.77 1,556,603.77 1,556,603.77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716,981.13 2,547,169.81 2,547,169.81
3 律师费用 1,903,329.21 865,593.36 865,593.36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1,406,604.49 1,227,359.21 1,227,359.21
他费用
合 计 9,583,518.61 6,196,726.15 6,196,726.15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5,991,265.10元。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5年 6月 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通过。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八、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101182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九、备查文件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