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7 19:31:41
证券代码:301359 证券简称:东南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一路218号东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含通讯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仇文奎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3 人,代表股份 82,692,1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09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82,607,36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3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84,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4 人,代表股份 1,918,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833,68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84,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含通讯视频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仇文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1.02.候选人:选举管献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同意股份数:82,61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1.04.候选人:选举戴式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1.05.候选人:选举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仇文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83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9%。
1.02.候选人:选举管献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839,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9%。
1.03.候选人:选举赵一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83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9%。
1.04.候选人:选举戴式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839,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9%。
1.05.候选人:选举张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839,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9%。
表决结果:仇文奎先生、管献尧先生、赵一中先生、戴式忠先生、张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孙俊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2.02.候选人:选举常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2.03.候选人: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82,61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孙俊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83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8%
2.02.候选人:选举常小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83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8%
2.03.候选人: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1,839,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98%
表决结果:孙俊科先生、常小东先生、赵元元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0%;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5,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9%;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3%;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5,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9%;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5,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
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9%;反对 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5%;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8%。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2,68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
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2%;反对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0%;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