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东: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公告时间:2025-06-17 18:37:3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第二节 董事会......29
第三节 独立董事......34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 3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第八章 通知和信息披露......45
第一节 通知...... 45
第二节 信息披露......4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0
第十一章 附则...... 5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宏磊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53974205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23 万股,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ENDONG HOLDING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405 房-R05-A030;邮
政编码:5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029.165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公司党组织设置由上级党组织审批,并按照《党
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创行业一流、争市场第
一、做精做强、回报社会。
第十五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
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项目类别为:商务服务业。公司的经营
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2668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为人民币 1 元。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日期
(万元) (%)
1 戚建萍 6420.28 50.6850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2 戚建华 1568.00 12.3777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3 戚建生 1168.00 9.2201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4 金敏燕 889.32 7.0202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5 金 磊 889.32 7.0202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633.40 5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7 鞠成立 380.00 2.9997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8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56.00 2.0208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9 李叶华 256.00 2.0208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0 王越亮 126.68 1.0000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1 魏浙强 20.00 0.1579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2 顾根良 15.00 0.1184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3 娄学忠 12.00 0.0947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4 方中厚 12.00 0.0947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5 郑树英 12.00 0.0947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6 傅龙兴 5.00 0.0395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17 黄 河 5.00 0.0395 货币 2007 年 12 月 28 日
合 计 12,668 100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3,029.165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113,029.1657 万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