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键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6 17:25:20
证券代码:301383 证券简称:天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62,870,000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148,0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为符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03,2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62,870,000 股增加至163,273,200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计算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5,148,000.00元(含税)/163,273,200 股*10=3.990122 元(含税,保留 6 位小数)。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273,2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99012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59111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98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9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内容,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312 陈伟忠
2 08*****447 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350 苏壮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砚儒、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伟忠、苏壮东,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何申艳、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唐南志、张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茂南路 13 号 3 楼董秘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光懿
咨询电话:0797-6381999
传真电话:0797-621333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