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2 17:05:42
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9.997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限售期限为 4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0,01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4,185,49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5462%,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365,824,50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1.4538%。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2,278,8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5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3,545,6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88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40,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2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97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东持有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36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9.9978%,锁
定期为 42 个月,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
的承诺系其自上市以来所做的所有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履行完毕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如果公司上市六个月内公司股票 公司上市后 6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个月内公司股
首次公开 迪阿投资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2021 年 12 月 票连续 20 个
发行时所 (珠海) 股份限售承诺 (2022 年 6 月 15 日,非交易日顺延)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交易日的收盘
作承诺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 15 日 价均低于发行
有限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年 6 月 15 日 价,触发延长
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上述股份锁定
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期承诺的履行
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条件。承诺已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 履行,延长锁
定期 6 个月。
3、如果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 正常履行中,
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 承诺方严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格履行该承
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诺,未出现
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 违反该承诺的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情形。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
派息、送股、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调整)。
4、如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
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公开道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正常履行中,
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 承诺方严格履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 行该承诺,未
司或者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公司有 出现违反该承
权将本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如 诺的情形。
有)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完全消除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
响。
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不再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而终止。
如果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
派息、送股、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正常履行中,
定调整)。 2021 年 12 月 2025 年 6 月 承诺方严格履
股份减持承诺 如违反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 日 17 日至 2027 行该承诺,未
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 年 6 月 16 日 出现违反该承
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 诺的情形。
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
开道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