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1 20:15:54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5-03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1%,持股比例从9.52%减持至8.52%,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1,43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8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权益变动1%告知函》,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49,9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98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3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新疆交建 股票代码 00294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 类( 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集 中 竞 价 6,449,911.00 1.00
A 股 大 宗 交 易
合 计 6,449,911.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434,201.00 9.52 54,984,290.00 8.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434,201.00 9.52 54,984,290.00 8.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2025年6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6,449,911.00 股。以上股份系于2025 年2 月18 日
在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累计减持数量未超过本次已披露的计划
中 16,000,000 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是□ 否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施。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
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权益变动1%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