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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1 18:14:08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类别 中签率/配售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配售数 实际获配金
比例(%) (手) 量(手) 额(元)
原股东 100.00 483,301 483,301 483,301,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 0.00165975 7,934,862,939 131,699 131,699,000
资者
网下机构投资者 0 0 0 0
合计 7,935,346,240 615,000 615,000,000
特别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79 号文同意注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路维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56”。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6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
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1,5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61,5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8,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路维光电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1,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
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T 日)结束,现将本次路维转债发行申购结果
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路维光电本次发行 61,500 万元(61.50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1,000 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5 年6 月 11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路维转债发行总额为 61,500 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路维转债为 483,301,000 元(483,301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59%。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路维转债为 131,699,000元(131,699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1.41%,网上中签率为 0.00165975%。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7,962,846户,有效申购数量为 7,934,862,939 手,配号总数为 7,934,862,939 个,起讫号码为 100,000,000,000-107,934,862,938。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
中签结果将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T+2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 手(即 1,000 元)路维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类别 中签率/配售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实际获配金额
比例(%) (手) (手) (元)
原股东 100.00 483,301 483,301 483,301,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0.00165975 7,934,862,939 131,699 131,699,000
合计 7,935,346,240 615,000 615,000,000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路维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 2025 年 6 月 9 日(T-2 日)
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 T5 写字楼 9 楼
联系电话:0755-8601909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发行咨询电话:0755-22940052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5 6 12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5 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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