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1 18:09:5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博创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出具《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3 号)文,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576,13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2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584,728.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8,808,918.68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6,775,809.8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应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6 号)。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33,477.58
2 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200.00
合计 61,677.5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9.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 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 先实际投入 金额
金额
1 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 33,477.58 262.99 262.99
2 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 10,000.00 1,376.77 1,376.77
3 补充流动资金 18,200.00 0.00 0.00
合计 61,677.58 1,639.76 1,639.76
上述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779 号)。
三、前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变更“年产 30 万只无线承载网数字光模块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原项目已投入金额结转至新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同时调整“年产 245 万只硅光收发模块技改项目”中未使用的 15,033.00万元募集资金至“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调整后,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总投资 25,033.00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承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博”)实施。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
金用于收购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 18.16%股份,并于 2025 年 1 月实施完成。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结存金额为人民币 2,502.63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 634702187 2,502.63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余额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截至 2025 年5 月 31 日,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划投入 累计投入 尚需支付的 利息及理财收益 节余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扣除手续费) ①-②-③+④
① ② ③ ④
1 成都蓉博通 25,033.00 23,704.79 696.61 1,174.42 1,806.02
信园区项目
注: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1,806.02 万元,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募集资金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六、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资金。
(2)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部分合同的质保金尚未进入结算环节,该部分款项后续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二)公司拟按照约定时间支付项目尾款及项目其他应付款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八、本次事项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成都蓉博通信园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泰海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煌 彭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