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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高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1 15:43:5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安高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30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076,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05,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0,171,2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43 号”对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根据《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1,833.25 11,553.25
2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3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注销。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技术 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主体(变更后)
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 捷安高科
建设项目 捷安高科 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申谋”)
公司将通过无息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向北京申谋 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 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北京申谋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 管理。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7949606T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8 号楼 3 层 301 室
法定代表人:白晓亮
成立时间:2015-9-11
经营范围:飞机、舰船复杂机电行业的仿真模拟训练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简称“全资下属公司”)
四、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北京申谋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募投项目所需高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本次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全资下属公司北京申谋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北京申谋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推进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募投项目“基于职教垂类大模型的 AI 职教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凯 孙 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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