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教育: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9:52:49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5-060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6月10日召开了2025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选举李娟女士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七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娟,女,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李娟女士曾任职于中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申论研究院,后于 2011 年5 月加入公司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法务部,现任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合规中心法务总监、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李娟女士自 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