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德才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6-10 17:27:07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9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公司证券部严格按照程序安排会务工作。
二、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须是已登记股东(登记方
式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
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在会议召开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法人单位证明、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签到登记。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
六、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证券部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
股东发言前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对股东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指定的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及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划“√”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09: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 6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 6 月 17 日 9:15-15:00。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 号甲 5 号楼德才大厦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德才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登记并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与会股东审议并讨论下列议案(含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环节):
1.《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4.01 《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02 《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4.03 《关于修订<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出席、列席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记录人、主持人等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实施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议案二:
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规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请予审议。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