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节能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10 17:18: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节能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转债”债券持有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风电”、“公司”)于2021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节能转债”)。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
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和《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节能转债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
集适用简化程序的“节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051.SH
(三)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可转债存续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0,000,000 张(3,000,000 手);
4.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5.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
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2月25日至2027年6月2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节能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17:00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17:00 前)
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信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信证券联系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日期以电子邮件、邮寄、快递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中杰、吴鹏、沙云皓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邮箱:project_fdcb@citics.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
邮编:100026
八、附件
附件 1:关于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关于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 2021 年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
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方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
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名称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 2021 年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是(选择“是”则 否
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节
能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方案进行了审议,本
单位/本人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100
元为一张)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