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6:57:44
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5-022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123,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32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4,928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将增加至 17,248 万股,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同时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2,48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金
股份数量(股)比例(%) 转股(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2,652,800 42.74 21,061,120 73,713,920 42.74
二、无限售流通股 70,547,200 57.26 28,218,880 98,766,080 57.26
三、总股本 123,200,000 100.00 49,280,000 172,480,000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转增后总股本 172,480,000 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7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的,应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与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 1 号楼
13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锐 王丽梅
咨询电话:028-85557733
传真电话:028-8553639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