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06 22:47:26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2、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5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
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如公司无
法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退市后将继续履行回购承诺。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每日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生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6/10~2025/6/30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 年 5 月 12 日,首次由高盛尔、丁军、朱慧
欣等 3 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22%的股东提议;公
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4.85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30.93万股~2,061.8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74%~5.4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187007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股票价格已经触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以及“(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之情形,根据股东提议,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
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公司无法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退市后将继续履行回购承诺。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 4.85 元/股进行
测算,回购数量为 10,309,27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74%;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 4.8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0,618,55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4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5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00 0.00 10,309,279 2.74 20,618,556 5.4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6,293,334 100.00 365,984,055 97.26 355,674,778 94.52
股份总数 376,293,334 100.00 376,293,334 100.00 376,293,334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8.22 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 33.36 亿
元,货币资金 7.03 亿元。若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按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62%、
占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00%、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4.2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函证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函证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
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回购期间无减持股份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首次提议人为高盛尔、丁军、朱慧欣等 3 位合计持有 8.22%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2025 年 5 月 12 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
股有